撤回论文是一种负责任行为,体现了学术尊严、学术权威与学术严谨。相对于刊发之后的负面影响,撤回显然是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堵住假冒伪劣论文“见光”的机会,此举有利于纠正学术不端。而相较之下,国内一些期刊直接或变相采取“收费发论文”,“利”字当头,让学术尊严“裸奔”。在这一点上,德国该出版社的做法和背后所秉持的学术信念与原则,值得我们学习。作为出版方,莫要摆错了自我定位,把好学术论文的审核关,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堵塞学术造假的制度漏洞,宁缺毋滥,粗制滥造的文章不能发,拼贴抄袭的文章更不能发,这也是对当前学术创新的一种倒逼。
也许,有些涉事论文会有点“冤”,因为源于同行评议报告的造假。不排除涉事论文本身质量是过硬的,但是作为论文评审制度之一的同行评议,“存在即合理”。既然“不做贼”又何以“心虚”?真金不怕火炼,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备路径,而在程序上做手脚,甚至弄假成真,只能是弄巧成拙,给实体正义带来伤害。吃一堑、长一智,如此“走捷径”必须停止。而对于纯粹的劣质论文想要蒙混过关,更是“当头一棒”。
“以论文论英雄”存在先天不足。实话讲,评价体系中的“论文崇拜”现象很严重,与职称评定等相捆绑,让很多学者“欲罢不能”,痛苦不堪。莫让学术尊严裸奔,让学术论文的价值回归,当从松绑与减负开始,最大限度地剔除其依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