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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章程

发表日期:2015-2-24 作者:温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88829506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专业及计划

(1)职业技能类考生测评方式

  (2)体育特长生测评方式:田径类考生需取得地市级及以上由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田径第一、二、三名获奖证书或持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虽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田径类项目达到附件要求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体育田径类特长测试。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持有县市、区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比赛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均可申请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特长测试。

  附件: 田径类评分标准

  4. 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5.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特殊人才,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和素质教育需要,经报请浙江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计划内予以优先录取。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七、收费标准

  考生可现场缴费或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八、其他说明

  1.普高文理科考生可报考至多二个专业,其他类别考生不得兼报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我院提前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可兼报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专业(兼报办法见实施细则)

  2. 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权利。

  九、监督机制

  1. 由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所有问题。

  2. 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本招生方案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 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2号楼102室,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